广西:举报社保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彭媛媛
发表时间:2023-05-23 19:18:10
摘要:6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根据举报贡献大小,举报人可获最低500元,最高10万元的奖励。
据《南宁晚报》 6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根据举报贡献大小,举报人可获最低500元,最高10万元的奖励。
《实施细则》规定,举报奖励额度根据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按照10%比例确定,按此计算不足500元的按500元予以奖励,但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万元;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基金损失的,给予500元奖励。
此外,《实施细则》还重点细化了纳入举报奖励范围的各类行为和奖励兑付工作要求、程序、时限要求等内容;明确了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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