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日报》 国务院日前印发通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与开展“四经普”的2018年相比,国际国内形势不断发展变化,我国经济呈现出更多新特征。
第五次经济普查最大的变化是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按照国务院要求,自1987年起每5年进行一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逢2、逢7的年份)并编制当年的投入产出表。通过投入产出调查收集国民经济每一个行业、每一类产品投入与产出的数据,利用投入产出调查资料编制投入产出表,可以系统地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经济技术联系,量化国民经济结构和重要比例关系。目前,我国已分别于1987年、1992年、1997年、2002年、2007年、2012年和2017年进行了七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
“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虽然目的不同,但组织流程相似,在调查对象、调查内容等方面存在重合,在相邻年份相继开展调查既增加基层负担,也不利于调查数据的协调应用。”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蔺涛表示。据介绍,2021年下半年,国家统计局在山西等6个地区组织开展专项试点,论证统筹开展两项调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试点结果表明,在经济普查年份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利大于弊。一是统一调查时间,可以更加全面、系统地收集基层数据,有利于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协调性。二是统筹布置调查任务,可以消除重复调查内容,整合重复环节,有利于优化调查项目、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三是协调调查结果,有利于实现经济总量和结构数据的更好衔接。
根据通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2022年为普查筹备阶段,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2024年为普查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至2026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桂公网安备 45010502000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