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机理及路径优化
来源:桂工网
作者:张淑贞
发表时间:2024-08-08 17:57:12
摘要: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彰显区域农产品竞争力,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品牌价值共创需要各方协同努力,共同推动品牌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摘要: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彰显区域农产品竞争力,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品牌价值共创需要各方协同努力,共同推动品牌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高瞻远瞩地绘制了建设农业强国的壮丽蓝图,因此品牌强农战略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其中,“百色芒果”“柳州螺蛳粉”“融安金桔”等已成为广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代表,它们在全国范围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培育和推广区域公共品牌,不仅为当地农民带来收益,也推动广西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公共性表现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价值得益于资源的深度融合与高效利用,具有自身鲜明特色与魅力。这一品牌不仅代表着地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更体现了区域农业产业的整体实力与市场竞争力,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公共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非排他性
非排他性,意味着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对于区域内的所有经济主体而言是开放的,即任何从事该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主体都可以使用这一品牌,而不会受到任何阻止或限制。这种开放性有助于区域内的各经济主体共享品牌资源,共同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非排他性还体现在品牌价值的共享上,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不仅仅是一个标识或符号,它更代表着一种品质保证、文化价值和区域特色。由于品牌的非排他性,区域内的所有经济主体都可以借助这一品牌来传递自身的产品优势和文化特色,从而实现品牌价值的最大化。
(二)多方参与性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和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农户以及消费者等多方共同参与和协作。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引导,企业负责具体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农户提供优质的农产品,消费者则是品牌的最终接受者和评价者,这种多方参与确保了品牌建设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增强了品牌的社会认同感和影响力。
(三)政府主导
政府部门在区域品牌建设中扮演核心角色,主导品牌定位、目标设定与发展规划。因政府部门在公共产品供给上独具优势,能更高效地支撑公共品牌的非排他性与外部性,进而实现品牌价值最大化,实现社会效益。政府部门的参与确保了区域公共品牌的可持续发展,并推动区域经济的繁荣与增长。这种政府主导的模式有助于推动区域公共品牌的健康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
二、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机理分析
价值共创是一个多元参与资源整合的协同过程,通过各方之间的深入互动与紧密合作,共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这一过程强调多方力量的汇聚与融合,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价值的最大化提升,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品牌发展,实现共赢。
(一)多主体协同
多主体协同是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的核心机制。在这一机制中,政府、企业、农户、科研机构、消费者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品牌价值提升。政府作为主导者,通过制定政策、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引导各主体积极参与品牌建设。企业和农户是品牌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通过提供优质农产品、参与市场推广等活动,为品牌注入活力。科研机构为品牌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推动农产品的科技创新和品质提升。消费者则是品牌价值的最终体现者,他们的需求和反馈对品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多主体协同,各方可以共享资源、互通有无,促进信息的流通和共享,提高品牌建设的效率和效果。
(二)多产业叠加
多产业叠加是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的重要特征。在品牌建设过程中,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多个产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形成产业叠加效应,共同提升品牌价值。农业作为品牌建设的基础,提供优质的农产品原料;工业则通过加工、包装等方式,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服务业则通过营销、物流等服务,为农产品开拓更广阔的市场。这些产业的叠加效应不仅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还能推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同时,这种叠加效应也有助于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链的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三)多领域创新
多领域创新是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的关键动力。在品牌建设过程中,需要注重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等多个领域的创新活动,以推动品牌价值的不断提升。技术创新是提升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的重要手段,通过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管理创新有助于优化品牌建设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提高品牌管理的效率和效果。营销创新则可以通过创新的营销策略和手段,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多领域创新共创机理,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可以不断推陈出新,保持活力和竞争力,形成独特的品牌形象和竞争优势。
三、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路径
(一)强化多主体协同,共筑品牌价值基石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离不开政府、企业、农户、消费者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协同合作。因此,强化多主体协同是共筑品牌价值基石的关键。一方面,政府应发挥引导与协调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资金支持,为品牌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强调品牌权益的公用性质,汇聚区域产业资源,打造同类产品共同体,惠及区域企业与农户,实现共赢发展,共同提升品牌价值。如通过组织举办品牌推介活动,搭建品牌展示平台,帮助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搭建沟通与合作平台。通过建立线上线下沟通机制,促进各方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最后制定透明的利益分配规则,确保各方主体在品牌建设中的贡献得到合理回报,对积极参与品牌建设的主体给予奖励,对消极应付的主体进行惩罚,从而激发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二)深化“三产”融合,释放品牌价值潜能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需要依托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多个产业的融合发展,因此,深化产业融合是释放品牌价值潜能的重要途径,特别是产业链的建设,加强农产品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的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优化物流体系,确保产品能够及时、高效地送达消费者手中。加强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集群,通过跨产业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如农业与旅游业结合,开发农旅融合项目,吸引游客前来体验农业文化,增加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和附加值。此外,结合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挖掘农产品历史文化内涵,打造独特的品牌文化,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感和忠诚度。
(三)加大创新力度,激活品牌价值动力。
一是强化创新资源和人才队伍建设。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创新的投入,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吸引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引进先进的创新理念,为品牌创新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利用数字化和互联网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增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和沟通。通过精准营销、内容营销等方式,提升品牌的曝光度。同时,关注消费者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确保品牌能够紧跟市场潮流。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建设是农民增收与农业兴旺的重要引擎,通过多方参与和资源整合,不仅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为农民打开增收渠道,也为农业产业的蓬勃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基金支持: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财经素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家、校、社”三方联动的高职财经素养教育体系研究,编号:2023ZJY835。
(作者单位: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高瞻远瞩地绘制了建设农业强国的壮丽蓝图,因此品牌强农战略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其中,“百色芒果”“柳州螺蛳粉”“融安金桔”等已成为广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代表,它们在全国范围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培育和推广区域公共品牌,不仅为当地农民带来收益,也推动广西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公共性表现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价值得益于资源的深度融合与高效利用,具有自身鲜明特色与魅力。这一品牌不仅代表着地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更体现了区域农业产业的整体实力与市场竞争力,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公共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非排他性
非排他性,意味着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对于区域内的所有经济主体而言是开放的,即任何从事该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主体都可以使用这一品牌,而不会受到任何阻止或限制。这种开放性有助于区域内的各经济主体共享品牌资源,共同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非排他性还体现在品牌价值的共享上,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不仅仅是一个标识或符号,它更代表着一种品质保证、文化价值和区域特色。由于品牌的非排他性,区域内的所有经济主体都可以借助这一品牌来传递自身的产品优势和文化特色,从而实现品牌价值的最大化。
(二)多方参与性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和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农户以及消费者等多方共同参与和协作。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引导,企业负责具体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农户提供优质的农产品,消费者则是品牌的最终接受者和评价者,这种多方参与确保了品牌建设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增强了品牌的社会认同感和影响力。
(三)政府主导
政府部门在区域品牌建设中扮演核心角色,主导品牌定位、目标设定与发展规划。因政府部门在公共产品供给上独具优势,能更高效地支撑公共品牌的非排他性与外部性,进而实现品牌价值最大化,实现社会效益。政府部门的参与确保了区域公共品牌的可持续发展,并推动区域经济的繁荣与增长。这种政府主导的模式有助于推动区域公共品牌的健康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
二、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机理分析
价值共创是一个多元参与资源整合的协同过程,通过各方之间的深入互动与紧密合作,共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这一过程强调多方力量的汇聚与融合,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价值的最大化提升,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品牌发展,实现共赢。
(一)多主体协同
多主体协同是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的核心机制。在这一机制中,政府、企业、农户、科研机构、消费者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品牌价值提升。政府作为主导者,通过制定政策、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引导各主体积极参与品牌建设。企业和农户是品牌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通过提供优质农产品、参与市场推广等活动,为品牌注入活力。科研机构为品牌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推动农产品的科技创新和品质提升。消费者则是品牌价值的最终体现者,他们的需求和反馈对品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多主体协同,各方可以共享资源、互通有无,促进信息的流通和共享,提高品牌建设的效率和效果。
(二)多产业叠加
多产业叠加是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的重要特征。在品牌建设过程中,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多个产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形成产业叠加效应,共同提升品牌价值。农业作为品牌建设的基础,提供优质的农产品原料;工业则通过加工、包装等方式,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服务业则通过营销、物流等服务,为农产品开拓更广阔的市场。这些产业的叠加效应不仅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还能推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同时,这种叠加效应也有助于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链的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三)多领域创新
多领域创新是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的关键动力。在品牌建设过程中,需要注重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等多个领域的创新活动,以推动品牌价值的不断提升。技术创新是提升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的重要手段,通过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管理创新有助于优化品牌建设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提高品牌管理的效率和效果。营销创新则可以通过创新的营销策略和手段,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多领域创新共创机理,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可以不断推陈出新,保持活力和竞争力,形成独特的品牌形象和竞争优势。
三、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路径
(一)强化多主体协同,共筑品牌价值基石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离不开政府、企业、农户、消费者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协同合作。因此,强化多主体协同是共筑品牌价值基石的关键。一方面,政府应发挥引导与协调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资金支持,为品牌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强调品牌权益的公用性质,汇聚区域产业资源,打造同类产品共同体,惠及区域企业与农户,实现共赢发展,共同提升品牌价值。如通过组织举办品牌推介活动,搭建品牌展示平台,帮助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搭建沟通与合作平台。通过建立线上线下沟通机制,促进各方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最后制定透明的利益分配规则,确保各方主体在品牌建设中的贡献得到合理回报,对积极参与品牌建设的主体给予奖励,对消极应付的主体进行惩罚,从而激发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二)深化“三产”融合,释放品牌价值潜能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需要依托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多个产业的融合发展,因此,深化产业融合是释放品牌价值潜能的重要途径,特别是产业链的建设,加强农产品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的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优化物流体系,确保产品能够及时、高效地送达消费者手中。加强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集群,通过跨产业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如农业与旅游业结合,开发农旅融合项目,吸引游客前来体验农业文化,增加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和附加值。此外,结合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挖掘农产品历史文化内涵,打造独特的品牌文化,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感和忠诚度。
(三)加大创新力度,激活品牌价值动力。
一是强化创新资源和人才队伍建设。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创新的投入,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吸引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引进先进的创新理念,为品牌创新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利用数字化和互联网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增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和沟通。通过精准营销、内容营销等方式,提升品牌的曝光度。同时,关注消费者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确保品牌能够紧跟市场潮流。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共创建设是农民增收与农业兴旺的重要引擎,通过多方参与和资源整合,不仅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为农民打开增收渠道,也为农业产业的蓬勃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基金支持: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财经素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家、校、社”三方联动的高职财经素养教育体系研究,编号:2023ZJY835。
(作者单位: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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